为保证小我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顺利实施,按照小我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部分订正后的小我所得税申报表及其填表申明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告诉布告以下:
一、为便于征税人了解,省(区、市)税务局可以按照本地环境,弥补、点窜申报表提示、申明信息。
2、本告诉布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此中,征税人在办理2019年度小我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填写免税支出时,暂不附报《小我所得税减免税事项陈述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小我所得税申报表的告诉布告》(2013年第21号)、《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小我所得税申报表的告诉布告》(2015年第28号)、《国度税务总局关于订正小我所得税申报表的告诉布告》(2019年第7号)附件4和附件5中的《小我所得税经营所得征税申报表(A表)》同时废除。
特此告诉布告。
附件:1.小我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略单纯版)(问答版)
2.小我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小我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国度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31日